制發機關 | 成文日期 | 2022-10-28 | |
被解讀文件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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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2-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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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起草背景及依據
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政務環境的意見》(魯辦發〔2017〕32號)、省政府法制辦省編辦《關于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通知》(魯府法發〔2017〕24號)、青島市編辦青島市政府法制辦《關于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報批有關事項的通知》(青編辦〔2017〕68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城陽區農業農村局牽頭制定了《關于將農村宅基地領域行政處罰權納入我區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范圍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經2021年第100次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審議通過。根據《實施方案》精神,城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結合工作實際,起草了《關于明確農村宅基地領域行政執法職責執法主體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二、文件的主要內容
《公告》共分為二大部分,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部分:執法主體。
第二部分:相對集中農村宅基地領域行政處罰權范圍
三、執法主體
青島市城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四、相對集中農村宅基地領域行政處罰權范圍
農村宅基地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自公告之日起,相對集中的行政處罰權及其有關的行政檢查權、行政強制措施權由城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行使,其他機關不再行使上述有關行政處罰權。
政策咨詢具體聯系科室:城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政策法規科,聯系電話:8776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