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主題分類 | ||
成文日期 | 2022-12-09 | 發布日期 | 2022-12-09 |
發文機關 | 城陽區人民政府 | 關鍵詞 | |
發文字號 | 青城政辦發〔2022〕37號 | 有效性 | |
政策咨詢部門 | 政策咨詢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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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 |
成文日期 | 2022-12-09 |
發布日期 | 2022-12-09 |
發文機關 | 城陽區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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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 青城政辦發〔2022〕37號 |
有效性 | |
政策咨詢部門 | |
政策咨詢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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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城陽區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異常
波動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區直各單位,省、市駐城陽各單位:
經區政府同意,現將修訂后的《城陽區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異常波動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2015年8月12日印發的《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青島市城陽區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青城政辦發)〔2015〕43號同時廢止。
????????????????????????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2月9日
城陽區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
異常波動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異常波動(以下簡稱市場異常波動)應急管理機制,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滿足居民日?;旧钚枰?,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辦法》《山東省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青島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青島市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異常波動應急預案》《青島市城陽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因突發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造成豬肉、蔬菜、蛋品、衛生清潔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在城陽區行政轄區內引發搶購、商品脫銷或價格猛漲,影響社會穩定,需要立即處置的應急工作。
1.4工作原則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快速反應,科學應對;注重預防,社會參與。
1.5市場異常波動分級
市場異常波動的級次,按影響范圍大小,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個級別:
1.5.1特別重大市場異常波動:全國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發生市場異常波動,并涉及到我??;
1.5.2重大市場異常波動:是指發生在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較大范圍或一個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的市場異常波動;
1.5.3較大市場異常波動: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區(市)較大范圍發生的市場異常波動;
1.5.4一般市場異常波動:在一個區(市)內發生的市場異常波動。
1.6風險評估
引發我區市場異常波動的風險,主要有以下方面:
自然災害因素。臺風、大面積持續干旱或強降雨(雪、溫)、破壞性地震等因素,造成生活必需品減產,交通阻斷,導致短期內市場供應減少,引發市場異常波動。
公共衛生因素。突發重大傳染病疫情、動植物疫情,影響生活必需品生產、運輸和供應,導致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減少,引發市場異常波動。
事故災難因素。較大范圍環境、工業、農業污染以及核泄漏污染等因素,造成生活必需品生產和市場供應減少,導致出現排隊搶購甚至哄搶現象,引發市場異常波動。
社會安全事件因素。因經濟安全、網絡與信息安全以及周邊地區市場異常波動,壟斷經營、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散布謠言等違法行為,戰爭、地緣政治沖突導致大宗商品供應緊張或價格上漲傳導影響等因素,造成市場秩序混亂,影響公眾消費心理,出現排隊搶購甚至哄搶現象,引發市場異常波動。
2組織指揮機制
2.1區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異常波動專項應急指揮部
成立城陽區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異常波動專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生活必需品專項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領導全區應對市場異常波動工作。
2.1.1成員組成
總 指 揮:區政府分管領導
副總指揮:區商務局局長
成 員:區委宣傳部、區委網信辦,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財政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供銷社、城陽廣電中心、城陽公安分局、各街道辦事處分管領導。
2.1.2區生活必需品專項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區關于應急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分析、研究市場異常波動防范與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重要決策事項;
(2)組織、協調、指揮成員單位開展市場異常波動應急處置工作;
(3)指導有關街道辦事處做好一般市場異常波動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指揮較大市場異常波動應急處置工作,配合上級做好較大以上市場異常波動應急處置工作;
(4)加強監測預警,組織專家會商研判,按規定做好信息報告、發布和應急響應等有關工作事項;
(5)協調做好生活必需品政府儲備投放工作;
(6)根據市場異常波動實際和發展趨勢,組建現場指揮機構;
(7)負責應急管理宣教培訓演練工作;
(8)完成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2.2區生活必需品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區生活必需品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商務局,由區商務局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職責:
(1)負責本專項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
(2)落實上級決定,組織、協調、調度各成員單位按照預案和職責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依照風險評估結果負責本預案的起草、修訂、宣教、解讀培訓、演練及評估工作;
(4)建立市場異常波動監測預警、信息收集制度,統一接收、處理、核實和分析研判市場異常波動信息,依法依規做好信息報告工作;
(5)負責組織協調市場異常波動的信息發布、輿論引導等工作;
(6)負責指導做好一般市場異常波動應急管理工作;
(7)負責各成員單位及專家組的日常聯系工作;
(8)負責與上級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的聯系和溝通工作;
(9)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2.3應急工作組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區生活必需品專項應急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市場監測組、應急處置組、市場監管組、交通運輸組、宣傳報道組、專家咨詢組,分工協作開展處置工作。工作組可根據工作實際,進行增減調整。
2.3.1綜合協調組
由區商務局牽頭,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組成。負責對國家、省、市、區的有關應急管理精神、決定提出貫徹意見與措施;擬定具體應急工作方案、市場調控干預措施;負責綜合協調、督導檢查、公文運轉、會議組織、信息簡報、綜合文字、資料收集歸檔;與上級應急管理機構的協調聯絡工作;隨時上報重大市場變化情況。
2.3.2市場監測組
由區商務局牽頭,區發展改革局、各街道辦事處組成。負責市場信息的監測、收集與傳遞,密切關注帶有苗頭性、傾向性的市場波動情況;分析預測市場走勢,判斷市場異常波動的情形,及時進行預警預報;報送市場監測信息,研究提出相關對策建議。
2.3.3應急處置組
由區商務局牽頭,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局、區供銷社和各街道辦事處組成,具體負責市場異常波動的應急處置協調工作,做好市場供應保障工作,同時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匹配的原則,做好應急專項資金的保障。
2.3.4市場監管組
由區市場監管局牽頭,區發展改革局、城陽公安分局、區農業農村局和各街道辦事處組成。負責組織開展市場監督檢查,加強質量安全監管,依法規范市場主體經營行為,嚴厲打擊違法經營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2.3.5交通運輸組
由區交通運輸局牽頭,城陽公安分局、區商務局和各街道辦事處組成。負責協調做好運力保障,維護交通管理秩序,保障運輸應急物資的車輛通行。
2.3.6宣傳報道組
由區委宣傳部牽頭,區委網信辦、區商務局和各街道辦事處組成。負責組織召開相關會議,明確新聞宣傳口徑,協調新聞宣傳和報道工作,加強輿情監督管理和應對,及時回應公眾關切問題,正確引導輿論。
2.3.7專家咨詢組
由區商務局牽頭組建專家庫,根據需要抽調有關專家組成專家咨詢組,開展市場異常波動應急處置、調查評估等決策咨詢工作,為市場走勢及分析預測提供咨詢意見、對響應和處置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在市場異常波動處置完畢后,對應急總結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2.4成員單位及職責
區委宣傳部:負責協調有關新聞報道、宣傳與信息發布等工作,協調發布相關信息,正確引導輿論。
區委網信辦:負責重大輿情和突發事件輿論引導處置,協調發布相關信息,正確引導輿論。
區發展改革局:負責對生活必需品價格異常波動情況進行監測預警,加強市場價格走勢分析和預測,并定期發布;研究提出價格干預措施,經區政府同意,提請上級授權后實施;適時啟動實施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協調本區消毒液、免洗洗手液等衛生清潔用品的應急生產供應。
區財政局: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匹配的原則,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市場異常波動應急資金保障工作。
區交通運輸局:按照生活必需品應急調運方案,負責協調運輸企業做好運力保障;按照指揮部命令,配合公安部門開通高速公路“綠色通道”,對應急運輸車輛優先快速放行。
區農業農村局:根據市場需求,及時組織豬肉、蔬菜、蛋品等農產品的生產,負責種養殖環節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區商務局:負責本預案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組織實施各項應急措施,牽頭做好市場應急供應保障工作;及時向市商務局和區生活必需品專項應急指揮部提出市場異常波動預警和應急工作意見建議。
區市場監管局:負責生產加工、流通環節生活必需品質量監管,開展市場價格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區供銷社:參與做好市場應急供應保障工作。
城陽廣電中心:根據生活必需品應急指揮部安排負責開展應急新聞報道,正確引導輿論。
各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市場異常波動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收集、報送轄區內市場監測信息,組織開展本轄區市場監督檢查,維護市場秩序。
城陽公安分局:負責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保障運輸生活必需品應急物資的車輛通行;依法查處市場異常波動應急事件中構成違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事件。
區生活必需品專項應急指揮部可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臨時決定吸納其他有關部門(單位)作為成員單位,并明確其具體職責。
各成員單位應完成區生活必需品專項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監測預測和預警機制
3.1監測
建立和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場信息監測體系,區生活必需品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市場監測節點企業,落實市場監測報告制度,加強日常監測,重要節假日等重要時段以及應急狀態下,實施日監測報告制度,為預測預警及應急處置提供信息服務。
3.2預測
完善監測信息分析制度,區生活必需品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各街道辦事處、有關部門、市場監測節點企業,對監測信息加強科學分析、綜合評價。對其他地區的市場異常波動動態,以及易引發市場異常波動的相關事件,進行關聯性分析。根據監測、分析、預測結果,針對發現的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市場異常波動,依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及時報告,并有針對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預防、預警、處置準備工作。
3.3預警
3.3.1預警分級
市場異常波動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分為四個級別,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3.3.2市場異常波動的報告、確認及預警發布
大型批發企業生活必需品上市量如出現斷崖式下跌、較大范圍內的零售企業如出現聚集性搶購等現象,導致生活必需品價格在較大范圍內快速上漲或商品斷檔脫銷,影響到社會穩定,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報告,區商務局向市商務局報告。最終由省商務廳根據綜合情況,判定市場異常波動等級。
區生活必需品專項應急指揮部發布市場異常波動藍色預警。區生活必需品專項應急指揮部配合做好市商務局、省商務廳發布市場異常波動黃色、紅色、橙色預警相關預警工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發布預警的同時報本級人民政府,并按規定向上級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報告。
預警發布的內容包括發布機關、發布時間、預警級別、警示事項以及可能的起始時間、影響范圍及后果、咨詢電話等。
預警的發布和調整,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互聯網等方式進行。
3.3.3預警變更與解除
預警變更與解除程序與預警發布相同。
4信息報告
4.1報告主體
各級政府及其發展改革、商務等主管部門,是受理報告和向上級政府及其主管部門報告市場異常波動的責任主體。市場異常波動發生后,市場監測節點企業、接報的各級政府及其主管部門要立即將有關情況向當地政府、上級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報告。
4.2報告時限和程序
市場異常波動發生后,事發地街道辦事處應于20分鐘內以電話形式、50分鐘內以書面形式向區政府總值班室報告有關初步情況,同時報區商務局。緊急情況下要邊處置、邊核實、邊報告。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最新處置、事態發展情況。應急處置結束后應當及時進行終報。報告、報送市場異常波動信息,應當做到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
區生活必需品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向市商務局報告。
4.3報告內容
市場異常波動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信息來源、基本過程,對事件的初判級別、影響范圍、發展趨勢、預警發布情況和已采取的措施、擬進一步采取的措施、需要支援事項或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意見建議,報告人及協調處置的相關領導的姓名、單位和聯系方式等。
區商務局(區生活必需品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值班電話:87868567。
5應急處置
5.1先期處置
市場異常波動發生后,或發生可能引發市場異常波動的突發事件,事發地街道辦事處,迅速組織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工作,有針對性地采取有效措施穩定市場供應,控制事態發展,嚴防事態擴大,并按規定及時報告。
接報后,區生活必需品專項應急指揮部迅速組織專家對市場異常波動、或突發事件對市場供應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發展趨勢等進行會商評估和上報,視情組織落實有關工作組,協調有關力量進行先期處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5.2分級響應
5.2.1一般市場異常波動,由區生活必需品專項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響應并組織實施,同時向市專項應急指揮部報告。
5.2.2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市場異常波動,區生活必需品專項應急指揮部在省商務廳、市商務局、區委區政府領導下,組織落實上級相關應急決定與措施。
5.3指揮與協調
(1)一般市場異常波動:區生活必需品專項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負責指揮協調處置,相關成員單位分管領導輔助處置。有擴大或惡化趨勢的,區生活必需品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負責指揮協調處置。
(2)較大市場異常波動:在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組織指揮下,區生活必需品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負責指揮協調落實省相關處置決定,區生活必需品專項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輔助處置,有關成員單位分管領導。必要時,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在區專項應急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落實市相關處置決定。
(3)重大和特別重大市場異常波動:在省商務廳組織指揮下,區生活必需品專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負責指揮協調落實省、市相關處置決定,區生活必需品專項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輔助處置,有關成員單位分管領導、事發地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在一線現場協調處置。必要時,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在區生活必需品專項應急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落實省、市相關處置決定。
市、省、國家成立應急指揮部或派出工作組后,在其指揮下開展處置工作。
5.4應急響應措施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適當采取下列相關應急措施:
(1)集中辦公指揮。相關成員單位分管領導、業務科室負責人集中辦公,及時召開應急工作會議,通報情況,研究部署響應措施,組織開展應急監測、生產調度、物資運輸、儲備投放、終端銷售、市場監管、宣傳引導等工作。
(2)強化市場監測和應急值守。啟動日監測分析報告制度,加強市場監測,收集、監控、分析市場異常波動信息,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加強應急值守,相關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及時執行應急處置指令,按規定執行24小時零報告等信息報告制度。
(3)組織生產供應調控。通過突出市場應急供應保障重點聯系企業引領,積極組織本地生活必需品生產企業、流通企業,加大生產、調運和市場投放力度,積極組織貨源,穩定上市量,保障市場供應。
(4)加大區域調劑。從周邊未發生市場異常波動的地區緊急調運商品,進行異地余缺調劑。
(5)申請動用上級政府儲備。當不能有效遏制市場異常波動時,申請動用上級政府儲備。
(6)組織進口和管控出口。當國內商品資源不足時,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迅速組織進口或實行出口管制。
(7)定量或限量供應。情況特別嚴重時,實行統一發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銷售。
(8)價格干預。研究提出價格干預措施,經區政府同意,提請上級授權后實施。
(9)依法征用。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或規定緊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
(10)維護市場秩序。保障運輸暢通,落實應急場所,規范市場行為,開展執法巡查檢查,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質量安全等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11)輿情監控和信息引導。加強網絡和媒體的輿情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及時協調有關新聞媒體、網絡平臺向社會通報市場供求情況,及時回應市民關切,消除公眾恐慌心理,引導正確消費。
(12)根據市場應急供應保障工作需要,及時采取其他應急措施。
5.5社會動員
市場異常波動發生后,各級政府及其專項應急指揮部根據處置工作需要,可通過新聞媒體、網絡等信息平臺向社會進行動員,發布應對工作提示,發動社會力量協同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5.6應急結束
市場異常波動基本平息或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因素得到消除,市場供應秩序基本恢復正常,應急工作基本完成,根據上級商務部門批準,終止應急響應,并通知有關單位。終止應急響應程序與應急響應啟動的相同,并由應急響應啟動機構通過新聞媒體、網絡等信息平臺向社會宣布。
6信息發布
一般市場異常波動的信息發布由區生活必需品專項應急指揮部負責。必要時,按照上級商務部門的要求進行。配合上級商務部門做好較大、重大及特別重大市場異常波動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發布工作。
信息發布應依法、及時、準確、客觀。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編造、傳播市場供應異常波動虛假信息。
7后期處置
7.1善后處置
市場異常波動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積極穩妥地做好善后工作,對因采取應急處置措施所產生的損失、費用,按照規定給予補助或補償。
7.2總結評估
市場異常波動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區生活必需品專項應急指揮部組織相關成員單位、所涉街道辦事處,對市場異常波動的起因、過程、影響以及應急處置工作中的經驗教訓,進行調查梳理和總結,提出加強和改進的意見建議,相關情況及時報區政府和市商務局,并通報有關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8應急保障
8.1物資保障
依托青島市城陽蔬菜水產品批發市場,保障全區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在生活必需品保障困難時,及時向上級申請儲備投放。
8.2科技支撐
充分利用科技網絡手段,強化市場監測、預測和預警體系建設。以大型商場、超市、連鎖等實體經營企業為依托,強化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物聯網、網絡平臺建設,豐富市場供應渠道。
8.3通信保障
建立由區生活必需品專項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參加的、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訊網絡,落實和及時更新各成員單位分管領導和相關業務科室負責人,確保應急工作聯絡電話24小時暢通。
8.4交通運輸保障
在應急響應狀態下,優先保障生活必需品運力和運輸暢通,確保“綠色通道”政策落地。
8.5財力保障
處置市場異常波動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實行區、街道辦事處分級負責。
9培訓與演練
區、街道辦事處生活必需品專項應急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應結合本部門、本行業實際,組織開展培訓,增強應急處置實戰能力。要廣泛宣傳市場異常波動應急相關知識,提高企業和市民應對市場異常波動能力。
區、街道生活必需品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開展本級應急演練,制定應急演練計劃、演練方案、演練腳本,演練每兩年至少組織一次,并做好演練評估。演練計劃、方案、腳本、評估和音像資料及時歸檔備查。
10獎勵與處罰
10.1獎勵
對在市場異常波動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表彰或獎勵。
10.2處罰
對信息報告中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市場異常波動應急處置不力,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11附則
11.1名詞解釋
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是指豬肉、蔬菜、蛋品、奶制品、衛生清潔用品等商品上市量日環比下降30%或周環比下降40%以上、價格日環比漲幅超過30%或周環比漲幅超過40%以上、持續時間或預計持續時間達到5天以上,在較大范圍內引起搶購、價格猛漲或出現商品脫銷等現象。
11.2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區商務局負責解釋。
各街道辦事處參照本預案,制定本轄區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應急預案,并報區生活必需品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各成員單位根據本預案,制定本部門工作實操方案。
11.3預案修訂
區商務局按照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適時組織對本預案進行修訂。
11.4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