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托育服務行業行為,近期,城陽區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大隊及各街道工作站依據《托育機構設置標準(試行)》和《托育機構管理規范(試行)》,對我區托育機構展開監督檢查,廣泛進行普法宣貫,增強托育機構的守法意識。
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兩家托育機構未取得托育機構備案證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相關條款,當場對該兩家托育機構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責令其盡快到衛生健康主管部門進行備案。這是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施行以來,我區查處的首起托育機構違法案件。下一步,執法大隊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指導托育機構嚴格按照相關標準和規范進行設置和提供服務,堅決守住嬰幼兒照護服務市場的安全底線,為幼有善育保駕護航。
溫馨提示:0-3歲托育機構經核準登記后,要及時向衛生健康部門備案。具體業務咨詢電話:58659883。1、2019年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號)的要求,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制定了《托育機構設置標準(試行)》和《托育機構管理規范(試行)》,自2019年10月8日起施行,為建立專業化、規范化的托育機構提供了準則。2、《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八條明確指出:“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綜合采取規劃、土地、住房、財政、金融、人才等措施,推動建立普惠托育服務體系,提高嬰幼兒家庭獲得服務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國家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興辦托育機構,支持幼兒園和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區提供托育服務。托育機構的設置和服務應當符合托育服務相關標準和規范。托育機構應當向縣級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備案?!?/section>第四十一條規定:“托育機構違反托育服務相關標準和規范的,由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托育服務,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s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