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問:為什么要制定《城陽區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異常波動應急預案》?
答:為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異常波動應急管理機制,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滿足居民日?;旧钚枰?,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二、問:《城陽區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異常波動應急預案》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答:本預案適用于因突發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造成豬肉、蔬菜、雞蛋、衛生清潔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在城陽區行政轄區內引發搶購、商品脫銷或價格猛漲,影響社會穩定,需要立即處置的應急工作。
三、問:《城陽區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異常波動應急預案》主要內容
答:《城陽區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異常波動應急預案》總體框架分十一個部分。第一部分為總則,主要內容為編制目的、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事件分級和風險評估。第二部分為組織指揮機制,主要內容為組織指揮機構、成員組成及職責。第三部分為監測預測和預警機制,主要內容為監測、預測、預警及分級。第四部分為信息報告,主要內容為報告主體、時限和程序、報告內容。第五部分為應急處置,包括先期處置、分級響應、指揮與協調、應急響應措施、社會動員和應急結束。第六部分為信息發布。第七部分為后期處置,主要內容為善后處置和總結評估。第八部分為應急保障,主要內容為物資保障、科技支撐、通信保障、交通運輸保障和財力保障。第九部分為培訓與演練。第十部分為獎勵與處罰。第十一部分為附則。
四、問: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
答: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是指豬肉、蔬菜、雞蛋、奶制品、衛生清潔用品等商品上市量日環比下降30%或周環比下降40%以上、價格日環比漲幅超過30%或周環比漲幅超過40%以上、持續時間或預計持續時間達到5天以上,在較大范圍內引起搶購、價格猛漲或出現商品脫銷等現象。
五、問:《《城陽區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異常波動應急預案》》的有效期?
答: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